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8-04-27 00:00:00 瀏覽次數:464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黨內基層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加強黨內監督,提高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集團公司)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安徽省煤田地質局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的黨務公開,是指黨的基層組織黨內事務的內容、程序、結果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布。組織關系隸屬于集團公司黨委的基層組織(黨支部)均應按本辦法實行黨務公開。
第三條 黨務公開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為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條 黨務公開遵循以下原則:發揚民主,廣泛參與;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統籌兼顧,改革創新;區別情況,分類指導;服務中心,建設隊伍。
第五條 黨務公開工作的目標要求是: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水平,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擴大黨內基層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體現黨員主體地位,增強黨的基層組織的生機活力;提高黨務工作透明度和開放度,密切聯系職工群眾,促進基層和諧穩定;加強黨內監督,規范權利運行,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第二章 黨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時限和方式
第六條 除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等不宜或不能公開外的黨內事務,均應向黨員公開,公開的內容應真實、具體。黨務公開的內容為:
1.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執行中央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情況;本級黨組織重要決策及執行。任期工作目標、階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務落實等情況。
2.黨的思想建設情況。本級黨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論學習計劃及落實、黨員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及落實等情況。
3.黨的組織管理情況。本級黨組織的設置、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換屆選舉,黨員發展、民主評議、創先爭優,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黨務工作經費管理和使用,黨員權利保障等情況。
4.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黨組織領導班子職責分工、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執行民主集中制,召開民主生活會,年度考核評價等情況。
5.干部選任和管理情況。具有干部選拔任用權利的黨組織有關干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考核獎懲情況,干部監督制度及執行等情況。
6.聯系和服務黨員、職工群眾情況。聽取、反映和采納黨員、職工群眾意見和建議,幫助黨員、職工群眾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困難,接待來信來訪、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辦理涉及黨員、職工群眾切身利益重要事項等情況。
7.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執行廉潔自律規定、落實黨內監督制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處理違紀黨員等情況。
8.其他應當公開的事項。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本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和黨員的要求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黨務公開范圍依公開內容確定,分為所屬全體黨員、本單位(部門)干部職工群眾等層面。對于可以向黨外公開的事項,堅持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逐步擴大公開層面。
第八條 黨務公開工作應按照下述程序進行:
1.制定目錄。集團公司黨委制定下屬黨支部黨務公開目錄,規范公開內容、范圍、方式和時限等。
2.實施公開。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依照黨務公開目錄進行,如有目錄外需要公開的事項,基層黨組織應制定工作方案,報經制定黨務公開目錄的黨組織審核同意后進行公開。特別重大事項和黨員職工群眾普遍關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需要公開的,由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必要時報經上級黨組織審核把關。
3.收集反饋。黨的基層組織應認真收集黨員對黨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作出處理或整改,并將結果向黨員反饋。
4.歸檔管理。黨的基層組織對公開黨務信息資料應及時登記歸檔,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第九條 黨的基層組織要根據不同內容和范圍確定公開方式,做到多樣、便捷。應在黨內公開的,可通過黨的有關會議、文件、簡報等方式進行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溝通渠道;開展黨內事務問詢和黨員定期評議等活動。可以向黨外和社會公開的,應列入黨務公開目錄,通過新聞媒體、單位網站、電子顯示屏、公示欄等方式進行公開。
第十條 黨務公開必須做到經常、動態、及時,公開時限應與公開內容和范圍相適應。
1.長期公開。對具有長期性、固定性的內容應長期公開。主要包括黨內制度規定的各項工作程序和要求;黨組織的機構設置及領導班子成員職責分工、聯系電話;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及落實情況;黨組織和黨員為職工群眾服務承諾內容;黨務公開監督員聯系方式等。
2.定期公開。對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應定期公開。主要包括黨組織領導班子綜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黨組織為職工辦實事的內容及進展情況,涉及職工群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及落實情況;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轉正情況;黨費收繳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廉政準則》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廉潔自律規定及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等。
3.即時公開。對動態性、階段性、臨時性、緊急性的工作應即時公開。主要包括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策、決定的重要事項和開展的主要活動情況;黨員、職工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干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考核獎懲情況;黨內各類先進評比情況;民主評議黨員情況;黨員干部違規違紀處理情況;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廉情況;黨員、職工群眾提出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等。
定期公開每半年或每季度公開一次。即時公開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對于特別重大復雜的問題,經本單位黨組織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第十一條 黨內重大事項實行預公開。黨組織在決定公開重大事項或與黨員職工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前,可預先公開初步方案,充分聽取有關領導和黨員代表、非黨員代表的意見。需要進行調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調整,然后正式公開。
第三章 黨務公開的制度保障
第十二條 例行公開制度。列入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目錄的事項,按規定及時主動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公開事項如需變更、撤銷或終止,由制定黨務公開目錄的黨組織批準,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后及時公布并作出說明。
第十三條 申請公開制度。黨員按有關規定向黨的基層組織申請公開相關黨內事務,對申請的事項,可以公開的,黨的基層組織應向申請人公開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暫時不宜公開的或不能公開的,及時向申請人說明情況。申請事項及辦理情況應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
第十四條 意見反饋制度。通過設立意見箱和專線電話等形式,暢通信息溝通和意見收集渠道。公開期間,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黨員、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處理和整改落實,必要時將相關處理結果和落實情況進行再公開。其中對署真實姓名反映情況和提出意見建議的,應將處理結果告知反映人,聽取其意見,接受監督。
第十五條 監督檢查制度。集團公司黨委要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推動工作落實。檢查的重點是: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否建立健全,黨務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方式是否得當多樣、程序是否規范嚴謹、時限是否及時有效、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黨員、職工群眾對黨務公開工作是否認可和滿意。黨的基層組織可通過聘請黨員作為黨務公開監督員等方式,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并為其履行監督職責提供必要條件。
黨務公開監督員的主要職責是:督促本級黨組織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實施黨務公開工作,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對黨務公開的內容、方式、時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議;聽取、了解、收集黨員、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并反饋;監督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表達權、監督權的落實,監督黨員意見、建議的辦理情況;學習有關黨務公開工作的文件,參與有關黨務公開工作的會議及活動,向黨員、職工群眾積極宣傳黨務公開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考核評價制度。把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情況作為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考核、黨建工作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適時組織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情況進行評議,并及時公布評議結果。對不按規定公開或弄虛作假的,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章 黨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第十七條 所屬各黨支部要認真執行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將黨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集團公司成立由黨委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群工作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第十八條 建立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聯系點,集團公司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別聯系1-2個基層黨組織,深入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指導工作。
第十九條 各級黨的基層組織是本級組織實施黨務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應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基層黨組織要明確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確保黨務公開工作正常開展。黨委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積極開展工作。
1.紀委負責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的組織協調、督查檢查和工作指導,負責指導與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內容的公開工作,對黨務公開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督,查處黨務公開工作中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侵犯黨員民主權利等問題。
2.黨群工作部負責指導黨的基層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管理等內容的公開工作;負責指導黨的基層組織思想建設相關的公開工作,組織協調黨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
3.其他有關部門應根據黨務公開工作要求,積極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十條 黨務公開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各黨支部要確保集團公司基層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全面鋪開,形成比較規范、務實、長效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一條 所屬各黨支部要從實際出發,積極實踐,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問題,在全面推開的基礎上重點深入,努力使黨務公開工作更加科學規范,扎實有效。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